副系列名:剪報

案卷名:剪報04二二八事件

件名:社論 中央處理台變原則宣佈以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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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識別:
典藏號:NTHU-LIB-001-120100040321
資料類型:
資料類型:剪輯資料;媒體類型:報紙
描述層次:件層級
主題與關鍵字:
關鍵字:二二八事件
關鍵字:台灣事件
關鍵字:蔣介石
關鍵字:憲法
關鍵字:白崇禧
關鍵字:李翼中
關鍵字:蔣經國
關鍵字:地方政治制度
關鍵字:地方人事
關鍵字:經濟政策
關鍵字:地方秩序
關鍵字:共產黨
關鍵字:浪人
描述:
範圍與摘要:【社論】關於台灣事件善後的處理,自本月(03月)10日,蔣介石主席宣佈採取和平寬大方針,凡在不違背憲法範圍之前提下,中央當儘量採納台胞意見以後,國府即正式明令特派國防部長白崇禧赴台宣慰,並授全權處理。白氏於17日始偕李翼中、蔣經國諸氏飛往台北。扺台之日,宣佈中央處理台灣事件之基本原則,舉凡台灣地方政治制度及地方人事之調整、經濟政策之改變、地方秩序之恢復,均以尊重台灣地方民意為主體。而白氏等並將往基隆高雄等地宣慰視察。此文提出今後台灣善後問題的解決,必須以恢復安定為第一,而過去之不合理的行政措施,不應使之存在;過去禍患台灣的行政官吏,當受國法制裁;而今企圖製造內亂的共產黨,當不容許乘機假借;浪人間諜企圖破壞統一的安寧,當不容許活動生事,如此台灣才能安定,才能再談政治及經濟之改革。而今日台灣局勢,已漸趨明朗,白部長正多方訪求民間意見,我們認為此處理原則,是合乎情理法的,必為新生的台灣帶來幸福與光明。
版本:印刷品
來源:葉榮鐘家屬捐贈
保存狀況:良
日期:
1947/03/19
格式:
實體描述—數量:1 筆
範圍:
1947/03/19
管理權:
典藏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
使用限制:開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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